6月21日,莎普爱思公告公司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进行了公司股份的协议转让,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不发生变化。即养和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林弘立、林弘远仍为公司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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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公告称,6月19日,莎普爱思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谊和医疗、同辉医疗及实控人之一林弘远发来的《关于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在6月15日,谊和医疗、 同辉医疗与公司实控人之一林弘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谊和医疗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万股(占公司总股本%),同辉医疗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万股(占公司总股本%)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林弘远;转让理由系林弘远基于一致行动人之间资产规划管理需要。
价格方面,本次交易的每股转让价格为元人民币,转让价款总额为亿元,资金来源为林弘远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二级市场上,莎普爱思5月15日到6月15日的股价均价为元/股。前述转让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大约是“折”。
虽然莎普爱思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层面不发生改变,林氏兄弟也依旧执掌莎普爱思,但在股份转让前后,这一利益集团的内部权益还是发生了一些变化。
目前,养和实业是莎普爱思的第一大股东,林弘远、林弘立分别持有养和实业45%、55%的股权。据莎普爱思2022年报,养和实业持股比例为%,前实控人、曾经的董事长陈德康持股比为%,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并且,养和实业100%控股谊和医疗和同辉医疗,养和实业、谊和医疗和同辉医疗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林弘立。养和实业、谊和医疗、同辉医疗和林弘远互为一致行动人,但养和实业、谊和医疗、同辉医疗和林弘远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意向。
交易发生前,谊和医疗持有上市公司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同辉医疗持有上市公司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为上市公司第五大股东。
交易完成后,林弘远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谊和医疗不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辉医疗直接持有上市公司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此前,林弘远的直接持股万股,比例仅为%,这也意味着,在交易完成后,其在上市公司层面的权益得到提升。
对于实控人内部股权转让及其对莎普爱思的影响,界面新闻记者于6月21日多次拨打董秘办电话,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时,莎普爱思方面也没有回复界面新闻的采访邮件。
当前的莎普爱思,已经不是曾经那家靠卖眼药水“封神”的公司了。2017年-2020年,该公司收入节节败退。2021年之后,企业营收和净利润有所回暖,但依旧不及2016年的历史高水平。2022年,公司实现营收亿元,同比下降%;实现归母净利润万元,同比增长%。同在2022年,该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万元。
目前,除了药品,莎普爱思也做医院生意。但无论是医药还是医疗,莎普爱思的发展都遇到了难处。
在药品方面,莎普爱思2022年数据显示,公司医药工业板块收入为亿元,同比下降%。滴眼液、大输液、头孢克肟的营收分别为亿元、1868万元、亿元,同比下降%、%、%。
由于产品线涉及大输液,集采对莎普爱思的影响是存在的。尤其是,竞争对手产品中标后,原先属于莎普爱思的市场份额会被挤占。例如,2022年6月,该公司的头孢克肟颗粒就未中标第七批国家集采,后续市场占有率预计出现变化。此外,在2022年报中,该公司表示,公司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销量下降。
而在滴眼液方面,据莎普爱思2022年报显示,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进度依旧为“公司全力以赴做好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一致性评价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浙江省药监局等有关要求,苄达赖氨酸滴眼液上市后临床研究持续推进,受试者随访进行中”。这也意味着,这款曾引发剧烈争议的白内障眼药水,其质量与疗效仍未获得国家药监局认可。
在诊疗方面,2022年,莎普爱思实现收入亿元,同比下降%。莎普爱思的医疗收入下滑,也和社会生育意愿走低相关。在莎普爱思的布局中,有一系列妇儿医院,例如,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泰州妇产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年报显示,在对妇儿医院的收购中,已经出现业绩未达标的情况。2020年- 2022年内,累计的业绩未达标金额为万元。
此外,莎普爱思近期也有一些出售资产的举动。例如,6月初,莎普爱思决定以1260万元向受让方乐纯生物(全称:上海乐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斯坦利思(全称:斯坦利思生物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股权。理由在包括发展规划需要之外,也包括收回投资资金、聚焦主营业务、改善资产结构及现金流情况。
在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同一时期,企业控股股东也在持续布局医药行业。例如,6月21日,莎普爱思公告,控股股东养和实业拟以人民币1890万元受让张孝清在南京科默(全称:南京科默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持有的3%的股权。对此,莎普爱思以“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为由,放弃此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